有佣金收入的病假津貼計算
我的合約有底薪,有佣金
我假設我底薪 10000,佣金每月都不同,平均 5000
11月尾的時候開始放病假到12月中,合共12日
人事部計算我11月糧的時候出足 10000+當月佣金
人事部在12月計算我的人工這樣計(當月沒有佣金):
底薪 10000
過去一年每日平均薪金: 15000 x 12 / 365 = $493.15
先扣起12天的薪金 (以過去1年計算), 即 $493.15x12 = $5917.8
然後再發放病假津貼, 即 $493.15x12x(4/5) = $4734.24
所以薪金是 10000 - 5917.8 + 4734.24 = $8816.44
我認為這個計算是錯誤的,因為沒理由在病假裡發放了底薪,又以過去連佣的薪金來倒扣,才發放病假津貼。不是應該當那12天是無薪日,再計算過去一年連佣的平均每日收入計算嗎?
即(10000 x 19/31) + $4734.24 = $10863.27?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