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出糧問題
我是公務員, 辭職需要3個月離職通知, 但我上司竟說我因移民理由辭職, 最后一個月的糧, 要遲一個月才出給我, 請問是否觸犯勞工法例!
我是公務員, 辭職需要3個月離職通知, 但我上司竟說我因移民理由辭職, 最后一個月的糧, 要遲一個月才出給我, 請問是否觸犯勞工法例!
我是公務員, 辭職需要3個月離職通知, 但我上司竟說我因移民理由辭職, 最后一個月的糧, 要遲一個月才出給我, 請問是否觸犯勞工法例!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終止合約時僱主需要在僱員離職後7天之內支付工資,因此超過限期已經屬於欠薪了。不過閣下是公務員,應受公務員事務條例保障,所以閣下可以引用相關的條款作保障。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上司說因我要移民而離職, 說僱主有責任向稅局反影我離開香港情況, 怕我逃稅, 故要處理最後一個月的糧時, 要遲一個月才出糧, 這個說法是否不成立? 謝謝!
上司說因我要移民而離職, 說僱主有責任向稅局反影我離開香港情況, 怕我逃稅, 故要處理最後一個月的糧時, 要遲一個月才出糧, 這個說法是否不成立? 謝謝!
照常理報稅還報稅,出糧還出糧,因此不能說因為怕閣下逃稅,便拖延出糧。因此公司如超出法例限期,閣下便可投訴了。
好的, 謝謝您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