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咗傷後,仲有無工傷病假?
幾個問題︰
1). 工傷病假錢係咪出到判傷嗰日定去到幾時
2). 判傷之後仲有假紙,咁仲需唔需要出工傷病假錢比員工?員工可以繼續攞工傷病假定要攞病錢?
3). 員工缺席判傷,我可否暫時發出判傷當日及之後的工傷病假錢?
4). 員工缺席判傷,僱主應如何處理及跟進?
幾個問題︰
1). 工傷病假錢係咪出到判傷嗰日定去到幾時
2). 判傷之後仲有假紙,咁仲需唔需要出工傷病假錢比員工?員工可以繼續攞工傷病假定要攞病錢?
3). 員工缺席判傷,我可否暫時發出判傷當日及之後的工傷病假錢?
4). 員工缺席判傷,僱主應如何處理及跟進?
3. 係暫停發出
多謝閣下的查詢,關於1、2)工傷病假錢的支付限期,主要是視乎醫生給予員工工傷假紙的病假日期,如工傷病假日期完結後,再次工傷則以新的案件處理。相反僱員如一直有工傷病假紙証明需要放取工傷病假的話,則一般可以享有兩年的限期,故此在工傷的評估証明書發出後,即代表工傷期已經完結,不能再享有工傷病假錢了。3、4)員工缺席判傷,公司應了解僱員缺席原因,或者與勞工處僱員補償科聯絡。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那麼如果評估証明書發出後員工仍有續假,則應把那些假期當作普通病假缺勤去處理了,對嗎?
評估証明書的發出即是工傷期的完結,僱員仍須放取病假,而合乎僱傭合約或僱傭條例要求,即可享有薪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