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安排
你好 我已參閱僱傭條例休息日的安排
該處列明年初一二三為法定休息日
假若公司以薪金作為補償但未經僱員同意 是否違例?
另外 又以農曆新年為例 假如僱主通知年初一
二三不能放假 但沒有另行通知該三日休息日於何時補回 這屬於違例嗎?
感謝!!!
你好 我已參閱僱傭條例休息日的安排
該處列明年初一二三為法定休息日
假若公司以薪金作為補償但未經僱員同意 是否違例?
另外 又以農曆新年為例 假如僱主通知年初一
二三不能放假 但沒有另行通知該三日休息日於何時補回 這屬於違例嗎?
感謝!!!
你好 我已參閱僱傭條例休息日的安排
該處列明年初一二三為法定休息日
假若公司以薪金作為補償但未經僱員同意 是否違例?
另外 又以農曆新年為例 假如僱主通知年初一
二三不能放假 但沒有另行通知該三日休息日於何時補回 這屬於違例嗎?
感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農曆新年初一二三是法定假日,法定假日是不能以薪代假的。而法定假日補假問題,根據僱傭條例,公司需要在法定假日正日前60天或後60天內作出補假,否則便屬違法了。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