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代通知金

by MS.LI @, Friday, February 13, 2015, 16:45 (4040 天前)

你好,請問如要即時解僱未過試用期但超過一個月的員工(11月中入職),要補回7日代通知金?
因星期6,日無薪及下星期4,5是公眾假期,請問須扣這些日子? 即7-4日=3日代通知金?或都是要7日?

另外,我應用該員工的11,12,1月薪金計算每日平均工資?
謝謝!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