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病假

by Sheldon ⌂ @, Central, Wednesday, February 18, 2015, 12:06 (4035 天前)

已通知了上司, 請假半天,亦有提供病假紙.
但上司話病假要得到上司 APPROVAL 先可以放病假, 若然唔係,要當NO-PAY LEAVE.
若然下次, 我放了病假,有提供醫生紙, 但她不APPROVAL, 而又扣了人工
是否合法.

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February 18, 2015, 12:43 (4035 天前) @ Sheldon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制定的病假要求,是不可凌駕《僱傭條例》的,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閣下的情況須向勞工處反映,若不方便可與本會聯絡作出舉報。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黃先生/蔡先生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