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制定的病假要求,是不可凌駕《僱傭條例》的,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閣下的情況須向勞工處反映,若不方便可與本會聯絡作出舉報。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黃先生/蔡先生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制定的病假要求,是不可凌駕《僱傭條例》的,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閣下的情況須向勞工處反映,若不方便可與本會聯絡作出舉報。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黃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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