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有關離職薪金問題

by Man, Thursday, February 26, 2015, 18:03 (4027 天前)

本人是已月薪合約被僱用和合約列明辭職通知期為一個月,為方便僱主請人和交接工作,本人在辭職信已寫明多給一個月通知期與公司(即1月底遞信,3月底正式離職)和請辭時都有向老闆提出而老闆沒有反對,如本人在3月離職時發現僱主以日薪發給我3月份的工資,他是否違法?

Thanks!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