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金問題
本人做物流 試用期只過2個月
是連續性合約全職員工
本人於1月8號入職 2月25號通知離職
合約上列明離職通知期為1個月
本人平均月薪8,500
2個月賺取工資合共15900
1.$6,800
2.$9100
所有福利3個月試用期滿後才可享用
由於本人即時在25號口頭離職
應支付7日通知金還是1個月的
那通知金是8500除30再乘7嗎
那勞工假期的資金又可以列入通知金嗎
本人做物流 試用期只過2個月
是連續性合約全職員工
本人於1月8號入職 2月25號通知離職
合約上列明離職通知期為1個月
本人平均月薪8,500
2個月賺取工資合共15900
1.$6,800
2.$9100
所有福利3個月試用期滿後才可享用
由於本人即時在25號口頭離職
應支付7日通知金還是1個月的
那通知金是8500除30再乘7嗎
那勞工假期的資金又可以列入通知金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工作已超逾一個月的試用期,如合約上訂明一個月通知期,需履行合約的內容,離職期到是24/3便算是一個月通知期,如即時離職則以底薪計算為代通知金。
勞工假期的扣減與月薪工資計算是兩個不同項目,代通知金以月薪計算。如有其他問題查詢,可聯絡本會:2779 3766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