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薪金問題
本人現在正在放產假,但遇上計薪金問題,本人產假前薪金是$13,650一個月,產假開始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2日。本人看勞工法例說明產假薪金是薪金之五分之四,是否直接用月薪乘以五分之四?還是要計算該月實際上班日子除30日乘以月薪?那二月只有28日怎計算?謝謝!
本人現在正在放產假,但遇上計薪金問題,本人產假前薪金是$13,650一個月,產假開始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2日。本人看勞工法例說明產假薪金是薪金之五分之四,是否直接用月薪乘以五分之四?還是要計算該月實際上班日子除30日乘以月薪?那二月只有28日怎計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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