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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一問

by edmon, Friday, February 27, 2015, 09:48 (4026 天前)

你好,我係前atv員工.我想請問下勞工法例唔係有講明糧期夠後指定日數唔出糧係屬犯法. 但點解ATV 幾個月唔出糧好似合法咁,唔見有咩制裁罰到佢,點解公司老闆唔需要坐監又唔需要罰錢? 其實勞工法例咁樣係咪真係 形同虛設 ? 而根據依個案例,勞工處都好似做唔到咩幫佢地拎返幾個月既人工, 我想問勞工處係依件案1. 角色 2 可以做到洋制裁 3 可以點幫員工追返人工? 因為我見咁多個月都係一點都幫唔到員工

法例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February 27, 2015, 17:24 (4026 天前) @ edmon

多謝閣下的查詢,關於ATV欠薪事件引起社會人士關注,法庭對欠薪案件已發出了判令,員工方面經協商後亦願意和解,事情算是一個階段,也令人感到無奈。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故意及無合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閣下提出的情況,僱員應在僱主在工資期滿後7天仍未收取上月份薪金,可就薪金及利息向勞工處求助,要求僱主支付薪金及有關薪金的利息。
閣下提出了多個問題,看到法例存在的漏洞,重要的是打工仔如何追回報酬,就處理勞資糾紛的過程中汲取經驗,檢討勞工法例的不完善,向勞工處提出修訂建議,本會多年來提出的建議均受到政府重視。歡迎保持聯繫,就勞工問題探討,謝謝。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黃先生/蔡先生

法例一問

by edmon, Friday, February 27, 2015, 17:51 (4026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謝謝回覆,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請問一般過程勞工署收到投訴後,會唔會主動聯絡僱主先勸喻?

拖糧案件會交到 小額法庭處理?

最後我想知道勞工處係依單atv案件上面點解做到果斷執法 交到法庭直接處理盡快追討人工, 當中我想知係邊一個環節勞工處出現漏洞,佢地檢控依D拖糧係面對咩困難? 咁樣係咪反映根本勞工處無能力將依類拖糧案 帶到去法庭?

法例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February 27, 2015, 20:17 (4026 天前) @ edmon

程序上當發生勞資糾紛時,工友可透過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停(落案、了解及雙方對質)後,經勞工處轉介往法庭處理,在這個過程中需要落案、排期及提交文件等,時間上講《果斷》可理解是盡快由法庭作出檢控。另方面明白法例賦予勞工處的角式,最終是交由司法處理。相信可透過這事件看到很多睇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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