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申請放年假

by Sun @, Saturday, February 28, 2015, 00:25 (4026 天前)

申請放年假,公司可否不批准?

申請放年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March 03, 2015, 09:53 (4022 天前) @ Sun

多謝閣下的查詢,法例要求;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因此,閣下在放取年期的日子上可與僱主商議的。如有查詢,請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