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有薪病假
多謝閣下的查詢,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1.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 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2.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3.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故此,好明顯公司的福利較勞工法例為好,第1次為31/3(可享公司福利),其餘兩次由2/4至4/4三天 (有1天可享公司福利)。
如有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