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員工不獲批有薪病假?
本人已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以上,而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僱主未與本人簽定合約,本人欲請2天病假,亦有提供有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生紙,僱主通知本人因本人非公司正式員工,因此要扣掉2天的工資。因根據僱傭條例,只要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便可於首12個月(每一個月累計2天病假)請問本人是否不能獲得2天病假的4/5工資?
本人已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以上,而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僱主未與本人簽定合約,本人欲請2天病假,亦有提供有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生紙,僱主通知本人因本人非公司正式員工,因此要扣掉2天的工資。因根據僱傭條例,只要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便可於首12個月(每一個月累計2天病假)請問本人是否不能獲得2天病假的4/5工資?
感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的僱員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才可領取疾病津貼。如合約中已訂明給予員工福的利,可按合約規定支付薪金;僱主可在員工缺勤的情況下,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如有查詢,請聯絡勞聯辦事處權益幹事,電話27793766 黃生/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