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病假
問題一
加班津貼和花紅會當成總收入去計算平均工資嗎?
月薪為20000元
合約寫每星期上班時數為44小時
超過45小時的上班時間為加班津貼每小時190元
星期日和平時DAY OFF 上班時間計算為0
公眾假期(星期1,2,3,4,5)即計8小時
公眾假期(星期6) 即計4小時
放病假時的前12個月總收入為240000元(只計底薪)
放病假時的前12個月總收入為300000元(包括加班津貼)
放病假時的前12個月總收入為380000元(包括加班津貼和花紅)
以上總上班日子為240日
那計算平均工資時總工資應除240 還是365?
問題二
假設要請2個星期病假
應該要請14日病假,還是請11日?(星期六請半日,星期日休息)
還有病假津貼津貼應該是 平衡日薪乘14 還是 平衡日薪乘11?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