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勞工處判決後,工傷不成立,雇主收到通知後可以立刻解雇嗎?
如題,如果雇主要求退還墊付款項,會通過民事訴訟追還還是用其他方法?
如勞工處已經轉介我去法緩,申請期間雇主可以解雇嗎?
thx
如題,如果雇主要求退還墊付款項,會通過民事訴訟追還還是用其他方法?
如勞工處已經轉介我去法緩,申請期間雇主可以解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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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閣下的查詢,一般而言,墊付款項是代公司暫繳已知的項目,如經勞工處轉往法援,應該是民事訴訟追討,若閣下係在職期間被解僱,亦需合理理由去辯解被解僱原因,否則是不合理解僱,應轉往勞資審裁處。如需協助,可聯絡本會待進一步了解事情 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咁即係僱主如有合理證明,例如遲到,就可以解僱
遲到是否可作為解僱理由,僱員按時上班屬正常行為,因此事造成嚴重問題,需取決於雙方的態度,如能協商解決達致共識是較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