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by Chris, Saturday, March 07, 2015, 18:09 (4018 天前) 本人上星期在A公司簽了合約, 3月16日上班。 而B公司剛通知我有offer。因爲B公司的待遇較好,所以我想去B公司上班。 請問我是否需要向A公司賠償?謝謝!
合約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March 07, 2015, 18:30 (4018 天前) @ Chris 多謝閣下的查詢,已簽合約但未到正式上班期,未算是公司員工,閣下需了解合約文件決定去向。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