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上班日
本人打算3月9日辭職,如辭職信寫最終服務日為4月7日(當天為假期),實際上班至4月2日,因公司是放銀行假(4月3-7日),是否只需付一天代通知金?
本人打算3月9日辭職,如辭職信寫最終服務日為4月7日(當天為假期),實際上班至4月2日,因公司是放銀行假(4月3-7日),是否只需付一天代通知金?
多謝閣下的查詢,一個月通知期,如離職期3月9日,即下月的8號為最後上班日子,若以付出金額一天給予僱主替代該日,經雙方協調是可以的,亦算完成法例的要求。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