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ime 辭職問題?
如果有份part time 一星期只要返2日 每日8小時 時薪$35
而又沒有簽合約的話又沒有提及過辭職安排,
是否不需要通知期/代通知金便可辭職?
如果有簽合約,而合約寫辭職要7日通知期/代通知金,
那麼代通知金的計算方法是$35x 8hrs x 7日?
定計一般7日內只需返2日: $35 x 8hrs x 2日?
謝謝!
如果有份part time 一星期只要返2日 每日8小時 時薪$35
而又沒有簽合約的話又沒有提及過辭職安排,
是否不需要通知期/代通知金便可辭職?
如果有簽合約,而合約寫辭職要7日通知期/代通知金,
那麼代通知金的計算方法是$35x 8hrs x 7日?
定計一般7日內只需返2日: $35 x 8hrs x 2日?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如沒有符合,則是非「連續性合約」,未能享有法例條款內容。因此,需視合約內容而定定,通知期7天,沒有安排工作日子也算通知期。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