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關於病假

by abcdefg, Tuesday, March 10, 2015, 01:53 (4016 天前)

如果員工上個月請左病假,僱主有冇權利扣員工下個月嘅例假呢?
Thx

關於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March 11, 2015, 11:20 (4014 天前) @ abcdefg

多謝閣下的查詢,病假和例假是兩個不同項目,僱員可向僱主清楚說明是違法行為。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 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休息日享有資格;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黃先生/蔡先生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