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working day
如果公司通知期為 30 日,新工作將安排 5 月 4 日上班。只需 5 天工作。
情況 1. 若我 31/3 交辭職信,last day 是否 30/4? Effective Date 是否 1/5?
情況 2. 若我 2/4 交辭職信,last day 是否 2/5? 1/5 及 2/5 本身不用上班,可以收取這兩天的人工嗎? Effective date 是否 3/5?
如果公司通知期為 30 日,新工作將安排 5 月 4 日上班。只需 5 天工作。
情況 1. 若我 31/3 交辭職信,last day 是否 30/4? Effective Date 是否 1/5?
情況 2. 若我 2/4 交辭職信,last day 是否 2/5? 1/5 及 2/5 本身不用上班,可以收取這兩天的人工嗎? Effective date 是否 3/5?
多謝閣下的查詢,回覆如下:合約訂為一個月通知期,3月31日遞交離職信,最後工作日為4月30日。另方面,僱主亦可就最後工作日問題,在雙方的利益下協商縮短離職期。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黃先生/蔡先生
那 1/4 及 2/4 交信,最後工作天都是 30/4?
(5 天工作,放銀行假)
謝謝您的查詢,通知期一個月,1/4遞交30/4剛好整月計算。如2/4遞交以1/5計算,若是假日的話,當天仍是一個月的離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