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之例假計算
早晨,
你好,
我公司是零售業,每月給售貨員有7天例假+法定補假。
若果員工於同一個月內取了10天有薪病假,請問例假應有多少天? 應怎樣計算他的例假?
謝謝!
早晨,
你好,
我公司是零售業,每月給售貨員有7天例假+法定補假。
若果員工於同一個月內取了10天有薪病假,請問例假應有多少天? 應怎樣計算他的例假?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備條例,如例假(休息日)有薪,閣下10天有薪病假二者重疊時,例假當天計算全薪,不需補病假。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請問以下假設是否正確?
僱主每月供7天有薪例假給員工(不包括法定補假)
員工有註冊醫生證明信需要申請有薪病假由4月1至4月30日
而該員工累積的有薪病假也夠cover上述日數之有薪病假
每月酬金$12000.00
4月薪酬計算:
7天有薪例假薪金 = 12000/30*7=2800
1天有薪法定假薪金(清明節)= 12000/30*1 = 400
22天疾病津貼 12000/30 X 4/5 X 22天 = 7040
僱主4月應付該員工
2800+400+7040
=10240元
另外,請問除了以上計算方法外,還有沒有其他法定的計算方法呢?
如果僱主全月以疾病津貼方式即$12000 X 4/5 = $9600 給僱員作該月的工資,是否犯了勞工法?
謝謝!
僱傭條例在有關疾病津貼中列明,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 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法例闡明病假中當日是法定假日出全薪,休息日該日視合約規定是否有薪而定。上述資料目的是清楚釐定僱員因疾病可取得的金額計算。閣下提及如僱主使用整個月份來計算金額,可算作是沒有依循法例要求計算,作出更正已是將問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