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失貨 by Derek , Saturday, March 21, 2015, 01:40 (4005 天前) 你好,因鋪頭失了貨,約$1109,我的店長要我賠錢說我疏忽,勞工法例是否賠款上限為$300?但我店長一路只叫我賠錢沒說其他事情,本人是學生,這個月只有$1260月薪,如要賠$300,是否只賠1次 或是每月扣除? 請問如何處理?
關於公司失貨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March 21, 2015, 09:59 (4004 天前) @ Derek 多謝閣下的查詢,可參閱《僱傭條例》32條(2)b扣除工資的限制闡述;因僱員損壞或遺失屬於僱主或由僱主管有或控制,或明訂委託僱員保管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或因僱員遺失應由他負責交代的金錢,而該等損壞或遺失直接歸因於該僱員的疏忽或失職︰ (i) 僱主在每一事件中藉扣除僱員工資而可收回的總額,不得超過因該僱員損壞或遺失而令僱主所蒙受損失的相等價值或$300,兩者以較小款額為準;及 (ii) 僱員在任何一個工資期內被扣除的款項,不得超過他就該工資期須獲付給的工資的 四分之一。 按實際情況處理雙方責任問題,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