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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時年假計算問題

by Jack Yeung @, Wednesday, March 25, 2015, 23:04 (4000 天前)

我在公司做了5年, 而且是正式員工, 每年有12日年假.
我在2月向公司辭職, 3月28日LAST DAY, 並在2月時支取了2天年假. 本來以為可以按比例獲得年假.
但公司說因我本年度未做滿3個月, 將不會獲得按比例獲取任何年假, 請問這是合理嗎?

辭職時年假計算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rch 26, 2015, 11:17 (3999 天前) @ Jack Yeung

多謝閣下的查詢,有關放取年假,終止僱傭合約時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的計算方法:
受僱期,少於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無。
少於3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無。
3至12個月, 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無。
受僱期,12個月或以上,該假期年受僱少於3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未放取的年假*
該假期年受僱滿3至12個月,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可享有的年假日數,未放取的年假*
* 指在對上一個假期年累積而未放取的年假。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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