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時年假計算問題
多謝閣下的查詢,有關放取年假,終止僱傭合約時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的計算方法:
受僱期,少於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無。
少於3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無。
3至12個月, 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無。
受僱期,12個月或以上,該假期年受僱少於3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未放取的年假*
該假期年受僱滿3至12個月,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可享有的年假日數,未放取的年假*
* 指在對上一個假期年累積而未放取的年假。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