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產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rch 26, 2015, 11:31 (3999 天前) @ joe 多謝閣下的查詢,若分娩日期較預產期遲,僱員可享有一段日數相等於預產期翌日起至實際分娩日爲止的額外產假;根據法例要求,在醫生證明書下最多可額外休假4星期。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