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了辭職信,但公司要求提早離職
你好,本人已提早30 天向公司遞交辭職信,並說明2015 年4 月8 日為最後工作日。但今天(26/3) 公司忽然通知我,要求我提早離職,最後工作日為2015 年3 月31 日,並於辭職信自行手改了最後工作日為3 月31 日,要求我簽名,當時處境沒法不簽。請問,這樣我還可以要求拒絕公司的提早離職要求?如果我不同意提早離職公司是否需要賠1/4~8/4薪金給我?謝謝。
你好,本人已提早30 天向公司遞交辭職信,並說明2015 年4 月8 日為最後工作日。但今天(26/3) 公司忽然通知我,要求我提早離職,最後工作日為2015 年3 月31 日,並於辭職信自行手改了最後工作日為3 月31 日,要求我簽名,當時處境沒法不簽。請問,這樣我還可以要求拒絕公司的提早離職要求?如果我不同意提早離職公司是否需要賠1/4~8/4薪金給我?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合約是連續性合約訂明通知期為一個月,雙方須遵守合約條件。若有證明閣下在簽署文件時,是被迫的情況下簽署,可往勞工處伸訴。
就近勞資關係科。勞工處網頁:http://www.labour.gov.hk
親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
港 島 東港島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5 號 稅務大樓 34 字樓
西港島 香港薄扶林道 2 號 A 西區裁判署 3 字樓
九 龍 東九龍 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 698 號 寶光商業中心 12 字樓 1206 室
西九龍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 303 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 10 字樓 1009 室
南九龍 九龍旺角聯運街 30 號 旺角政府合署 2 字樓
觀塘 九龍觀塘鯉魚門道 12 號 東九龍政府合署 6 字樓 新 界
荃灣 新界荃灣西樓角路 38 號 荃灣政府合署 5 字樓 葵涌
新界 葵涌興芳路 166 至 174 號 葵興政府合署 6 字樓
屯門 新界屯門海榮路 22 號 屯門中央廣場 22 字樓東翼 2 號室
沙田及大埔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 沙田政府合署 3 字樓 304-313 室 48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請問,這樣我還可以拒絕公司的提早離職要求?如果我不同意提早離職公司是否需要賠1/4~8/4薪金給我?謝謝。
閣下不同意提早離職,最後離職日期前仍需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