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一問
你好, 我係一間金融公司做客服文員, 4月頭因為有紅日, 我地公司要比D員工放假冇得唔比, 但係因為公司係24小時提供咨詢既客服, 所以佢會問D員工肯唔肯幫佢番, 比番補假同補錢, 本身我覺得幫佢番工唔係問題, 但係佢個更表就係今日我番工個陣冇啦啦掉左, 本身我例假係放星期六, 佢就改左編我今個星期四放假, 由星期五既4月3日番到再下星期五4月10日連番8日到4月11日星期六先比我再放假, 我今日問個領班連番8日有冇另外補假或錢, 佢話主管講係由星期一開始計到星期日為一個星期, 要星期一做到星期日先叫連番8日
我想問下咁究竟我咁樣算唔算係連番8日佢係一定要比補假我?
十分感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凡連續性合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的休息日,即工作6天後必須給予1天的休息日;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期。以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可享有法定假期及休息日,本會建議閣下先向僱主查詢假期的放取安排,再說明法例的要求,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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