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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pril 02, 2015, 16:28 (3992 天前) @ Henry wong

多謝閣下的查詢,連續性合約,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根據闡述而言,上班編排未達到法例的基本要求,工作屬於非「連續性合約」員工。故此閣下所列之問題,按法例條款未能享有相關福利。。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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