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支付工資問題
於某公司兼職約兩個月,於離職前七天已通知僱主而僱主亦同意。最後工作日為3月29日並於當日簽訂了離職合約及工資結算。請問若僱主現時仍未支付工資是否觸犯法例?其僱員能否向勞工處投訴?
於某公司兼職約兩個月,於離職前七天已通知僱主而僱主亦同意。最後工作日為3月29日並於當日簽訂了離職合約及工資結算。請問若僱主現時仍未支付工資是否觸犯法例?其僱員能否向勞工處投訴?
於某公司兼職約兩個月,於離職前七天已通知僱主而僱主亦同意。最後工作日為3月29日並於當日簽訂了離職合約及工資結算。請問若僱主現時仍未支付工資是否觸犯法例?其僱員能否向勞工處投訴?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規定,僱員或僱主終止僱傭合約後,僱主須於7天內支付僱員薪金,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可被檢控。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最後工作日為3月29日,僱主須於4月5日前支付薪金,如仍未支付,本會建議閣下盡快到勞工處投訴。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