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有薪病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April 10, 2015, 16:27 (3984 天前) @ rila321

我有一張是6-8/4, 另一張是9-10/4 算是連續四天嗎?
即是紅日的薪金會出足 但工作天的沒有???

十分感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如閣下的資料,閣下符合領取連續4天有薪病假的資格,僱主須支付法定假期當天的薪酬(全薪),及餘下有薪病假日的疾病津貼(薪金的五分之四)。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