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通知期內可否放AL及CL (OT補假)
在離職一個月通知內,如我現在仍享有4天未放的AL以及18.5天CL(假日OT工作的補假),是否仍可以申請放假?僱主有否權利拒絕申請?
在離職一個月通知內,如我現在仍享有4天未放的AL以及18.5天CL(假日OT工作的補假),是否仍可以申請放假?僱主有否權利拒絕申請?
多謝閣下的查詢,有薪年假是僱傭條例規範,離職期內僱員可向僱主提出放取未完之有薪假日作為。OT工作的補假問題,則雙方需共同協商處理。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