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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年假工資問題

by Wing @, Saturday, April 18, 2015, 11:01 (3976 天前)

1. 如果我2014-09-01入職, 2015-05-1遞辭職信, 者系離職日期系2015-05-29?
2. 公司一年有11日有薪假期 已經預先於5月請左3日假 甘公司要系咪會按比例出番1日假?
3. 公司合約列明ot錢 但系如果禮拜日要番可否照要求補假?(公司番一至五 禮拜六長短)佢會否可以沒收ot錢轉做假期?
THZ!

離職年假工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pril 20, 2015, 17:26 (3974 天前) @ Wing

1. 如果我2014-09-01入職, 2015-05-1遞辭職信, 者系離職日期系2015-05-29?
2. 公司一年有11日有薪假期 已經預先於5月請左3日假 甘公司要系咪會按比例出番1日假?
3. 公司合約列明ot錢 但系如果禮拜日要番可否照要求補假?(公司番一至五 禮拜六長短)佢會否可以沒收ot錢轉做假期?
THZ!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最後工作日為5月31日,即公司需計算5月1日至5月31日的薪酬,如閣下2014年9月1日入職,至2015年5月31日共9個月,根據僱傭條例,可接比例享有有薪年假,如閣下第一年有薪年假為11日,閣下可享有 9/12*11=9日,閣下已放取3天有薪年假,僱主須支付未放取的6天年假薪酬。
如合約上明確列明超時津貼,僱主根據合約支付超時工作的薪酬。而於休息日工作,須根據合約上的規定支付薪金,建議閣下向僱主了解休息日的補假規定。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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