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問題
本人在工作期間駕駛公司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最後法院判本人不小心駕駛導致交通意外,由於公司車輛有損毀,公司於本人該月的工資中扣了三百元,但因為本人每月的薪金是底薪加花紅(佣金),公司說該月要從花紅(佣金)中扣三千元作為維修車輛的費用,想問問此舉是否合法??
本人在工作期間駕駛公司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最後法院判本人不小心駕駛導致交通意外,由於公司車輛有損毀,公司於本人該月的工資中扣了三百元,但因為本人每月的薪金是底薪加花紅(佣金),公司說該月要從花紅(佣金)中扣三千元作為維修車輛的費用,想問問此舉是否合法??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 300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等等。閣下所駕駛車輛不幸發生交通意外,與公司協商有關賠償責任釐定,亦需按上述僱傭條例要求。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