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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年假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pril 22, 2015, 17:56 (3972 天前) @ Lam

你好, 我於 2013年10月1日入職某間公司, 並於2015年4月30日(最後工作天)後離開公司的.
跟據最新顧主安排下, 每星期上班4日合共23小時(即平均 5.75小時), 並每年安排7日有薪年假
但由於部份上班日需加時上班, 導致上述時段之平均每日上班小時為 6.53 小時

跟據勞工法例下, 計算日子應是576日(即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合共日數) 還是 19個月(即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間合共月數)?

另外, 安排薪金方面, 應該是以顧主安排之平均每日上班時間計算, 還是以實際上班時數計算?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提工的資料,年假應由2013年10月1日計算至2015年4月30日。有薪年假的薪酬計算方法以放假前12個月的平均每日工資計算,須剔透非全薪的或無薪的日子,如無薪休息日,病假日等。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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