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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下合約條款是有有薪病假或是沒有呢?

by 安安 ⌂ @, hk, Monday, April 27, 2015, 21:43 (3967 天前)

請問以下合約條款是有有薪病假或是沒有呢?

Sick leave is allowed in a rate of Twelve working days per year. This allowance is not accumulative and will not be paid in lieu. Provided that medical certificate is to be presented.

謝謝帮忙!

請問以下合約條款是有有薪病假或是沒有呢?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pril 29, 2015, 09:23 (3966 天前) @ 安安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是適用於所有僱員,僱主另定條款亦須符合法例要求,倘若干犯法例可被檢控。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 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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