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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代通知金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rch 21, 2014, 14:05 (4367 天前) @ 亞狄

如閣下無試用期、沒有合約及通知期的規定,即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是一個月,即是以月為單位。而有薪年假,是用平均工資計算,計算方法:首年7天年假除以12個月,再乘閣下工作了的月數,再乘平均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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