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代通知金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rch 21, 2014, 14:05 (4367 天前) @ 亞狄 如閣下無試用期、沒有合約及通知期的規定,即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是一個月,即是以月為單位。而有薪年假,是用平均工資計算,計算方法:首年7天年假除以12個月,再乘閣下工作了的月數,再乘平均日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