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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簽約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pril 30, 2015, 12:07 (3964 天前) @ 張先生

公司話我65歲後之後繼續聘用, 但就要斷約再重新計算年資
但我之後都是相同職位相同人工,公司可以這樣做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提供的資料,公司可以解僱後重新聘請僱員,並無違法,但公司必須支付僱員應有的解僱賠償,如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代通知金/通知期、未放取的年假薪酬、未放取的法定假期薪酬、年終酬金、花紅等等。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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