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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同時有兩間不同名稱的店舖可否要求我兩邊工作?

by , Thursday, April 30, 2015, 13:42 (3965 天前)

本人僱主在xxx用品店聘請本人做用品店務員,同時僱主在隔離鋪位經營名為xxx麵包店的店舖,他經常叫我到麵包店那邊工作,要求我兩邊工作其實是否違法?

僱主同時有兩間不同名稱的店舖可否要求我兩邊工作?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pril 30, 2015, 19:56 (3964 天前) @ 貓

多謝閣下的查詢,法例中沒有說明走兩邊工作屬違法行為,僱主要求閣下做兩邊店舖工作,閣下在入職時,若經已明白工作性質或同意上述工作範圍,需要留意工作身份和工作職能,了解更多工作權益以免受到損害。。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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