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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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Day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pril 30, 2015, 20:11 (3964 天前) @ Joan

多謝閣下的查詢,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期不少過7天或不過1個月通知,雙方可就通知期商議解決,按閣下計算最後工作日是5月1日,如扣除大假後經已離職,餘下是向公司補償代通知金之差額。故此餘下差額數(此款項屬補償性質)無需供強積金。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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