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離職-代通知金
你好!
如果我5月5日交遲職信, 但5月26日要返新工. 5月25日為假期,我遲職信可否寫last day of working 為5月25日? 僱主會否出這日假期的糧?
另外我是否要補回5月26日至6月4日(共10日)的代通知金給僱主?
另外我還有5日大假, 是否可從代通知金中扣除?
你好!
如果我5月5日交遲職信, 但5月26日要返新工. 5月25日為假期,我遲職信可否寫last day of working 為5月25日? 僱主會否出這日假期的糧?
另外我是否要補回5月26日至6月4日(共10日)的代通知金給僱主?
另外我還有5日大假, 是否可從代通知金中扣除?
多謝閣下的查詢,如公司接納了閣下的離職日期,即是在公司最後的工作日子,因此公司需按法例要求付給應得工資。由於是提早離開公司,閣下可將有薪年假之權益,與公司商議扣除代替通知期。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