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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y 07, 2015, 11:47 (3958 天前) @ 新手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因此閣下滿3個月之後不會補回相關假日的放取。僱員因事向公司請假而剛好有例假未放,可向公司尋求協商,雙方調節假期的放取是一個好辦法。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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