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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辭職上司經常不在公司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y 11, 2015, 15:39 (3953 天前) @ isa

同埋合約內寫試用期內7日通知,但無寫1個月內即時都得,咁但勞工法例係話可以唔需要通知,咁究竟係合約大定係勞工法例大?我可唔可以即時走?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提供的資料,於試用期第一個月內,閣下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無須通知期。
閣下可將離職通知遞交到公司的人事部/上司/經理均可。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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