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賠償 by 青年人, Wednesday, May 13, 2015, 16:49 (3952 天前) 本人於餐廳工作了2個月, 由於餐廳並沒有給我合約副本, 當我決定辭職時, 經理說需要14日通知期, 如我只能提早7天通知, 我是否需要賠償餘下7天的薪金? 還是需要賠14天?
離職賠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y 14, 2015, 10:41 (3951 天前) @ 青年人 多謝閣下的查詢,合約的釐定是雙方的文字承諾,簽署時又沒有細讀,如在見工時沒有是及,離職時才引起爭議,雙方都有各自解讀的理據,更造成不愉快事情,如何協商處理,希望各讓一步解決問題。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