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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離職僱員被一再拖欠薪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y 14, 2015, 13:18 (3951 天前) @ Him Ng

多謝閣下的查詢,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公司為員工設想、善待員工,顧及他們的士氣和感受,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閣下於上班當中被指派新工作地點,依循上司指令屬調動工作崗行為,理應計算相關工資時數,公司是藉口處理。
根據僱傭條例支付工資,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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