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自願離職
您好 請問
102年8月5日入公司,預計於104年(今年)6月30日自願性離職。
公司基本做六休一,服務業,於忠孝東路上某百貨櫃位。
假期計算如下:週52 天,國定假日13天 ,特休7天,残2(去年未用剩下的假期)天。
104年1月~5月已休假31天,未休特休。想請問6月份的可休假期應該會有幾天…?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僱主須於終止僱傭合約時支付僱員未放取的有薪假期薪酬,包括有薪年假,法定假期及未放取的有薪休息日。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