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通知期內有關假期及獎金問題
大家好,小弟已於5月8日遞交辭職信,需一個月通知工作至6月7日,而小弟有幾個疑問,希望各位指點
5月25日是佛誕公眾假期,請問小弟可否享有這日勞工假呢??
如果小弟能享有這天的勞工假,但僱主單方面以補錢為由,強制要我上班,我能如何做?
另外,小弟所屬公司之12月銷售獎金於近期發放,而小弟僱主以小弟已辭職為由而拒絕發放12月銷售獎金於我,請問我是否能享有12月之銷售獎金??
希望大家指點
大家好,小弟已於5月8日遞交辭職信,需一個月通知工作至6月7日,而小弟有幾個疑問,希望各位指點
5月25日是佛誕公眾假期,請問小弟可否享有這日勞工假呢??
如果小弟能享有這天的勞工假,但僱主單方面以補錢為由,強制要我上班,我能如何做?
另外,小弟所屬公司之12月銷售獎金於近期發放,而小弟僱主以小弟已辭職為由而拒絕發放12月銷售獎金於我,請問我是否能享有12月之銷售獎金??
希望大家指點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假日薪酬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簽署合約時需了解假期放取屬於公眾假期(17天),或法定假日(12天)。佛誕屬公眾假期,如公司放取法定假日,上班屬正常工作,按理由工作過後可享有勞動過的福利,相反在有爭議下首先要了解合約中的條文。銷售獎金同樣了解合約中的發放是如何提及,並了解以往發放的個案,需進一步理解。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