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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通知期內有關假期及獎金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May 20, 2015, 18:30 (3944 天前) @ pk102_seed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假日薪酬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簽署合約時需了解假期放取屬於公眾假期(17天),或法定假日(12天)。佛誕屬公眾假期,如公司放取法定假日,上班屬正常工作,按理由工作過後可享有勞動過的福利,相反在有爭議下首先要了解合約中的條文。銷售獎金同樣了解合約中的發放是如何提及,並了解以往發放的個案,需進一步理解。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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