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過病假,學校假期時要償還
本人為一個老師, 請有薪病假時若當天有8堂課節(40分鐘),學校便會記錄低有關時數(320分鐘)工作欠額。若一年請了10天病假(3200分鐘),但在該學年期間其他同事請假時只還了2000分鐘,餘下的欠額(20小時)要在學校假期(其他同事放假,如暑假)回校工作償還(如返5天,每天4小時)。
想問這樣有違反勞工條例嗎?病假是要還的嗎?
另外,如懷孕請了病假產檢,產後的暑假也要這樣額外在學校假期回校工作償還產檢假的欠額,是歧視孕婦嗎?有違反勞工條例嗎?
本人為一個老師, 請有薪病假時若當天有8堂課節(40分鐘),學校便會記錄低有關時數(320分鐘)工作欠額。若一年請了10天病假(3200分鐘),但在該學年期間其他同事請假時只還了2000分鐘,餘下的欠額(20小時)要在學校假期(其他同事放假,如暑假)回校工作償還(如返5天,每天4小時)。
想問這樣有違反勞工條例嗎?病假是要還的嗎?
另外,如懷孕請了病假產檢,產後的暑假也要這樣額外在學校假期回校工作償還產檢假的欠額,是歧視孕婦嗎?有違反勞工條例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這個問題涉及雙方在入職時的工作條件,問題是請病假的條件當作缺堂時數來處理,即閣下在合約中課堂編排不能缺席,否則要補回所欠課堂時數,問題要遵循合約或是違反法例等等,必須詳細參考資料,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可聯繫本會共同探討事情,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