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日子問題
1:請問若然我未過試用期離職需要7日通知,我在5月16號提出的,正常最後一天是23號,但我在書面上顯示在31號,那我可以早點離開嗎?
1:請問若然我未過試用期離職需要7日通知,我在5月16號提出的,正常最後一天是23號,但我在書面上顯示在31號,那我可以早點離開嗎?
如果7天通知,應該是提出辭職的後的那天為第一天計算,即如提出辭職為5月15日,5月16日就是通知期的第一天,數至5月22日就是通知期的第七天,也就是最後一天上班的日子,對嗎??
對呀,但之後我還有上班的,若然我不在31號前離職可以的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如公司已接受書面辭職,之後想提早離開,建議重新向公司遞交更正離職文件,雙方商議處理便可。通知期7天如5月15日遞交,5月21日為離職日。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